仔细阅读审查员发出的审查意见,明确审查员对
专利申请的倾向性意见为肯定性、否定性还是不确定性,及专利申请文件作出对应的答复审查意见策略;
一通的答复期限为 4 个月,再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的答复期限为 2 个月,答复的时候一定不要超过期限;
审查意见的答复可以仅为意见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无具体答复内容的意见陈述书或补正书,均被视为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正式答复;
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补正或者修改均不得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否则,申请可能会被驳回。
审查意见答复服务流程 1根据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具体问题及专利文件的撰写情况决定答复审策略
2同意审查员的意见时,按照审查意见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
3不同意审查员的意见,并对此进行申辩和陈述申请人的意见及理由
4对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进行答复,至下发申请结果(驳回或授权)